利未记 21:6
要归 神为圣,不可亵渎 神的名;因为耶和华的火祭,就是 神的食物,是他们献的,所以他们要成为圣。
和合本 (简体字)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In Context
7不可娶妓女或被污的女人为妻,也不可娶被休的妇人为妻,因为祭司是归 神为圣。
Cross References
Exodus 28:36「你要用精金做一面牌,在上面按刻图书之法刻着『归耶和华为圣』。
Leviticus 3:11祭司要在坛上焚烧,是献给耶和华为食物的火祭。
Leviticus 18:21不可使你的儿女经火归与摩洛,也不可亵渎你 神的名。我是耶和华。
Leviticus 20:3我也要向那人变脸,把他从民中剪除;因为他把儿女献给摩洛,玷污我的圣所,亵渎我的圣名。
Leviticus 21:23但不可进到幔子前,也不可就近坛前;因为他有残疾,免得亵渎我的圣所。我是叫他成圣的耶和华。」
Numbers 28:2「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说:『献给我的供物,就是献给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,你们要按日期献给我』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