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 7:18
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,这祭必不蒙悦纳,人所献的也不算为祭,反为可憎嫌的,吃这祭肉的,就必担当他的罪孽。
和合本 (简体字)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In Context
19「挨了污秽物的肉就不可吃,要用火焚烧。至于平安祭的肉,凡洁净的人都要吃;
Cross References
Leviticus 5:17「若有人犯罪,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甚么事,他虽然不知道,还是有了罪,就要担当他的罪孽;
Leviticus 10:19亚伦对摩西说:「今天他们在耶和华面前献上赎罪祭和燔祭,我又遇见这样的灾,若今天吃了赎罪祭,耶和华岂能看为美呢?」
Leviticus 11:41「凡地上的爬物是可憎的,都不可吃。
Leviticus 19:5「你们献平安祭给耶和华的时候,要献得可蒙悦纳。
Leviticus 20:17「人若娶他的姊妹,无论是异母同父的,是异父同母的,彼此见了下体,这是可耻的事;他们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。他露了姊妹的下体,必担当自己的罪孽。
Leviticus 22:16免得他们在吃圣物上自取罪孽,因为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