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数记 29:17
「第二日要献公牛犊十二只,公绵羊两只,没有残疾、一岁的公羊羔十四只;
和合本 (简体字)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In Context
16并献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,这是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素祭并同献的奠祭以外。
18并为公牛、公羊,和羊羔,按数照例,献同献的素祭和同献的奠祭。
Cross References
Numbers 29:13又要将公牛犊十三只,公绵羊两只,一岁的公羊羔十四只,都要没有残疾的,用火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燔祭。
Psalms 40:6祭物和礼物,你不喜悦;你已经开通我的耳朵。燔祭和赎罪祭非你所要。
Psalms 51:16你本不喜爱祭物,若喜爱,我就献上;燔祭,你也不喜悦。
Isaiah 1:11耶和华说:你们所献的许多祭物与我何益呢?公绵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,我已经够了;公牛的血,羊羔的血,公山羊的血,我都不喜悦。
Hosea 6:6我喜爱良善(或译:怜恤),不喜爱祭祀;喜爱认识 神,胜于燔祭。
Hebrews 8:13既说新约,就以前约为旧了;但那渐旧渐衰的,就必快归无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