箴言 3:1
我儿,不要忘记我的法则(或译:指教);你心要谨守我的诫命;
和合本 (简体字)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My son, forget not my law; but let thine heart keep my commandments:
In Context
Cross References
Deuteronomy 4:9「你只要谨慎,殷勤保守你的心灵,免得忘记你亲眼所看见的事,又免得你一生、这事离开你的心;总要传给你的子子孙孙。
Deuteronomy 5:16「『当照耶和华―你 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并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―你 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。
Deuteronomy 6:6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,
Deuteronomy 30:16吩咐你爱耶和华―你的 神,遵行他的道,谨守他的诫命、律例、典章,使你可以存活,人数增多,耶和华―你 神就必在你所要进去得为业的地上赐福与你。
Psalms 119:16我要在你的律例中自乐;我不忘记你的话。
Psalms 119:47我要在你的命令中自乐;这命令素来是我所爱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