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翰一书 3:4
凡犯罪的,就是違背律法;違背律法就是罪。
新標點和合本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Whosoever committeth sin transgresseth also the law: for sin is the transgression of the law.
In Context
Cross References
1 Samuel 15:24掃羅對 撒母耳說:「我有罪了,我因懼怕百姓,聽從他們的話,就違背了耶和華的命令和你的言語。
1 Chronicles 10:13這樣, 掃羅死了。因為他干犯耶和華,沒有遵守耶和華的命;又因他求問交鬼的婦人,
Isaiah 53:8因受欺壓和審判,他被奪去, 至於他同世的人,誰想他受鞭打、 從活人之地被剪除, 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?
Romans 3:20所以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
Romans 7:7這樣,我們可說甚麼呢?律法是罪嗎?斷乎不是!只是非因律法,我就不知何為罪。非律法說「不可起貪心」,我就不知何為貪心。
James 2:9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,便是犯罪,被律法定為犯法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