撒母耳记上 1:4
以利加拿每逢獻祭的日子,將 祭肉分給他的妻 毗尼拿和 毗尼拿所生的兒女;
新標點和合本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In Context
3這人每年從本城上到 示羅,敬拜祭祀萬軍之耶和華;在那裏有 以利的兩個兒子 何弗尼、 非尼哈當耶和華的祭司。
5給 哈拿的卻是雙分,因為他愛 哈拿。無奈耶和華不使 哈拿生育。
Cross References
Leviticus 7:15為感謝獻平安祭牲的肉,要在獻的日子吃,一點不可留到早晨。
Deuteronomy 12:17你的五穀、新酒,和油的十分之一,或是牛群羊群中頭生的,或是你許願獻的,甘心獻的,或是手中的舉祭,都不可在你城裏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