撒母耳记上 12:3
我在這裏,你們要在耶和華和他的受膏者面前給我作見證。我奪過誰的牛,搶過誰的驢,欺負過誰,虐待過誰,從誰手裏受過賄賂因而眼瞎呢?若有,我必償還。」
新標點和合本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In Context
2現在有這王在你們前面行。我已年老髮白,我的兒子都在你們這裏。我從幼年直到今日都在你們前面行。
4眾人說:「你未曾欺負我們,虐待我們,也未曾從誰手裏受過甚麼。」
Cross References
Exodus 20:17「不可貪戀人的房屋;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、僕婢、牛驢,並他一切所有的。」
Exodus 23:8不可受賄賂;因為賄賂能叫明眼人變瞎了,又能顛倒義人的話。
Leviticus 6:5或是他因甚麼物起了假誓,就要如數歸還,另外加上五分之一,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還本主。
Deuteronomy 16:19不可屈枉正直;不可看人的外貌。也不可受賄賂;因為賄賂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了,又能顛倒義人的話。
1 Samuel 12:5撒母耳對他們說:「你們在我手裏沒有找着甚麼,有耶和華和他的受膏者今日為證。」他們說:「願他為證。」
1 Samuel 24:7大衛用這話攔住跟隨他的人,不容他們起來害 掃羅。 掃羅起來,從洞裏出去行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