撒母耳记上 2:25
人若得罪人,有士師審判他;人若得罪耶和華,誰能為他祈求呢?」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,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。
新標點和合本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In Context
24我兒啊,不可這樣!我聽見你們的風聲不好,你們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。
Cross References
Genesis 38:10俄南所做的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,耶和華也就叫他死了。
Deuteronomy 1:17審判的時候,不可看人的外貌;聽訟不可分貴賤,不可懼怕人,因為審判是屬乎上帝的。若有難斷的案件,可以呈到我這裏,我就判斷。』
Deuteronomy 17:8「你城中若起了爭訟的事,或因流血,或因爭競,或因毆打,是你難斷的案件,你就當起來,往耶和華-你上帝所選擇的地方
Joshua 11:20因為耶和華的意思是要使他們心裏剛硬,來與 以色列人爭戰,好叫他們盡被殺滅,不蒙憐憫,正如耶和華所吩咐 摩西的。
1 Kings 8:31「人若得罪鄰舍,有人叫他起誓,他來到這殿在你的壇前起誓,
2 Chronicles 10:15王不肯依從百姓;這事乃出於上帝,為要應驗耶和華藉 示羅人 亞希雅對 尼八兒子 耶羅波安所說的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