撒母耳记下 14:11
婦人說:「願王記念耶和華-你的上帝,不許報血仇的人施行滅絕,恐怕他們滅絕我的兒子。」王說:「我指着永生的耶和華起誓:你的兒子連一根頭髮也不致落在地上。」
新標點和合本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In Context
10王說:「凡難為你的,你就帶他到我這裏來,他必不再攪擾你。」
12婦人說:「求我主我王容婢女再說一句話。」王說:「你說吧!」
Cross References
Genesis 14:22亞伯蘭對 所多瑪王說:「我已經向天地的主-至高的上帝耶和華起誓:
Genesis 31:50你若苦待我的女兒,又在我的女兒以外另娶妻,雖沒有人知道,卻有上帝在你我中間作見證。」
Numbers 35:21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,以致於死,那打人的必被治死。他是故殺人的;報血仇的一遇見就殺他。
Deuteronomy 19:4「誤殺人的逃到那裏可以存活,定例乃是這樣:凡素無仇恨,無心殺了人的,
1 Samuel 14:45百姓對 掃羅說:「 約拿單在 以色列人中這樣大行拯救,豈可使他死呢?斷乎不可!我們指着永生的耶和華起誓,連他的一根頭髮也不可落地,因為他今日與上帝一同做事。」於是百姓救 約拿單免了死亡。
1 Samuel 28:10掃羅向婦人指着耶和華起誓說:「我指着永生的耶和華起誓,你必不因這事受刑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