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记 13:17
那當毀滅的物連一點都不可粘你的手。你要聽從耶和華-你上帝的話,遵守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一切誡命,行耶和華-你上帝眼中看為正的事,耶和華就必轉意,不發烈怒,恩待你,憐恤你,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使你人數增多。」
新標點和合本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In Context
16你從那城裏所奪的財物都要堆積在街市上,用火將城和其內所奪的財物都在耶和華-你上帝面前燒盡;那城就永為荒堆,不可再建造。
Cross References
Genesis 22:16「耶和華說:『你既行了這事,不留下你的兒子,就是你獨生的兒子,我便指着自己起誓說:
Genesis 26:24當夜耶和華向他顯現,說:「我是你父親 亞伯拉罕的上帝,不要懼怕!因為我與你同在,要賜福給你,並要為我僕人 亞伯拉罕的緣故,使你的後裔繁多。」
Exodus 20:6愛我、守我誡命的,我必向他們發慈愛,直到千代。
Numbers 25:4耶和華吩咐 摩西說:「將百姓中所有的族長在我面前對着日頭懸掛,使我向 以色列人所發的怒氣可以消了。」
Deuteronomy 7:26可憎的物,你不可帶進家去;不然,你就成了當毀滅的,與那物一樣。你要十分厭惡,十分憎嫌,因為這是當毀滅的物。」
Joshua 6:18至於你們,務要謹慎,不可取那當滅的物,恐怕你們取了那當滅的物就連累 以色列的全營,使全營受咒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