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记 21:16
到了把產業分給兒子承受的時候,不可將所愛之妻生的兒子立為長子,在所惡之妻生的兒子以上,
新標點和合本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In Context
15「人若有二妻,一為所愛,一為所惡,所愛的、所惡的都給他生了兒子,但長子是所惡之妻生的。
17卻要認所惡之妻生的兒子為長子,將產業多加一分給他;因這兒子是他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,長子的名分本當歸他。」
Cross References
1 Chronicles 5:2猶大勝過一切弟兄,君王也是從他而出;長子的名分卻歸 約瑟。
2 Chronicles 11:19從她生了幾個兒子,就是 耶烏施、 示瑪利雅、 撒罕。
2 Chronicles 21:3他們的父親將許多金銀、財寶,和 猶大地的堅固城賜給他們;但將國賜給 約蘭,因為他是長子。
Philippians 4:8弟兄們,我還有未盡的話:凡是真實的、可敬的、公義的、清潔的、可愛的、有美名的,若有甚麼德行,若有甚麼稱讚,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