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埃及记 22:3
若太陽已經出來,就為他有流血的罪。賊若被拿,總要賠還。若他一無所有,就要被賣,頂他所偷的物。
新標點和合本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In Context
2人若遇見賊挖窟窿,把賊打了,以至於死,就不能為他有流血的罪。
4若他所偷的,或牛,或驢,或羊,仍在他手下存活,他就要加倍賠還。
Cross References
Exodus 21:2你若買 希伯來人作奴僕,他必服事你六年;第七年他可以自由,白白地出去。
Judges 2:14耶和華的怒氣向 以色列人發作,就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,又將他們付與四圍仇敵的手中,甚至他們在仇敵面前再不能站立得住。
Isaiah 40:2要對 耶路撒冷說安慰的話, 又向她宣告 說, 她爭戰的日子已滿了; 她的罪孽赦免了; 她為自己的一切罪, 從耶和華手中加倍受罰。
Matthew 18:25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,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,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