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书 2:1
過了十四年,我同 巴拿巴又上 耶路撒冷去,並帶着 提多同去。
新標點和合本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Then fourteen years after I went up again to Jerusalem with Barnabas, and took Titus with me also.
In Context
2我是奉啟示上去的,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說;卻是背地裏對那有名望之人說的,惟恐我現在,或是從前,徒然奔跑。
Cross References
Acts 4:36有一個 利未人,生在 塞浦路斯,名叫 約瑟,使徒稱他為 巴拿巴( 巴拿巴翻出來就是勸慰子)。
Acts 11:30他們就這樣行,把捐項託 巴拿巴和 掃羅送到眾長老那裏。
Acts 13:2他們事奉主、禁食的時候,聖靈說:「要為我分派 巴拿巴和 掃羅,去做我召他們所做的工。」
Acts 14:12於是稱 巴拿巴為 宙斯,稱 保羅為 希耳米,因為他說話領首。
Acts 15:25所以,我們同心定意,揀選幾個人,差他們同我們所親愛的 巴拿巴和 保羅往你們那裏去。
1 Corinthians 9:6獨有我與 巴拿巴沒有權柄不做工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