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 20:14
人若娶妻,並娶其母,便是大惡,要把這三人用火焚燒,使你們中間免去大惡。
新標點和合本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In Context
13人若與男人苟合,像與女人一樣,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,總要把他們治死,罪要歸到他們身上。
Cross References
Leviticus 18:17不可露了婦人的下體,又露她女兒的下體,也不可娶她孫女或是外孫女,露她們的下體;她們是骨肉之親,這本是大惡。
Deuteronomy 27:23「『與岳母行淫的,必受咒詛!』百姓都要說:『阿們!』
Joshua 7:25約書亞說:「你為甚麼連累我們呢?今日耶和華必叫你受連累。」於是 以色列眾人用石頭打死他,將石頭扔在其上,又用火焚燒他所有的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