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 24:26
基督這樣受害,又進入他的榮耀,豈不是應當的嗎?」
新標點和合本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Ought not Christ to have suffered these things, and to enter into his glory?
In Context
25耶穌對他們說:「無知的人哪,先知所說的一切話,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。
27於是從 摩西和眾先知起,凡經上所指着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。
Cross References
Genesis 22:6亞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兒子 以撒身上,自己手裏拿着火與刀;於是二人同行。
Psalms 69:1上帝啊,求你救我! 因為眾水要淹沒我。
Zechariah 13:7萬軍之耶和華說: 刀劍哪,應當興起, 攻擊我的牧人和我的同伴。 擊打牧人,羊就分散; 我必反手加在微小者的身上。
Luke 24:44耶穌對他們說:「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: 摩西的律法、先知的書,和詩篇上所記的,凡指着我的話都必須應驗。」
Acts 17:3講解陳明基督必須受害,從死裏復活;又說:「我所傳與你們的這位耶穌就是基督。」
Hebrews 2:8叫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。 既叫萬物都服他,就沒有剩下一樣不服他的。只是如今我們還不見萬物都服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