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数记 18:23
惟獨 利未人要辦會幕的事,擔當罪孽;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他們在 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;
新標點和合本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In Context
24因為 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,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,我已賜給 利未人為業。所以我對他們說:『在 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。』」
Cross References
Numbers 3:7替他和會眾在會幕前守所吩咐的,辦理帳幕的事。
Numbers 18:20耶和華對 亞倫說:「你在 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,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。我就是你的分,是你的產業。」
Numbers 26:62利未人中,凡一個月以外、被數的男丁,共有二萬三千。他們本來沒有數在 以色列人中;因為在 以色列人中,沒有分給他們產業。
Deuteronomy 10:9所以 利未人在他弟兄中無分無業,耶和華是他的產業,正如耶和華-你上帝所應許他的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