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数记 29:17
「第二日 要獻公牛犢十二隻,公綿羊兩隻,沒有殘疾、一歲的公羊羔十四隻;
新標點和合本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In Context
16並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,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。
18並為公牛、公羊,和羊羔,按數照例,獻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。
Cross References
Numbers 29:13又要將公牛犢十三隻,公綿羊兩隻,一歲的公羊羔十四隻,都要沒有殘疾的,用火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燔祭。
Psalms 40:6祭物和禮物,你不喜悅; 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。 燔祭和贖罪祭非你所要。
Psalms 51:16你本不喜愛祭物,若喜愛,我就獻上; 燔祭,你也不喜悅。
Isaiah 1:11耶和華說: 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? 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, 我已經夠了; 公牛的血,羊羔的血,公山羊的血, 我都不喜悅。
Hosea 6:6我喜愛良善 ,不喜愛祭祀; 喜愛認識上帝,勝於燔祭。
Hebrews 8:13既說新約,就以前約為舊了;但那漸舊漸衰的,就必快歸無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