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数记 35:30
「無論誰故殺人,要憑幾個見證人的口把那故殺人的殺了,只是不可憑一個見證的口叫人死。
新標點和合本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In Context
31故殺人、犯死罪的,你們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;他必被治死。
Cross References
Numbers 35:16「倘若人用鐵器打人,以致打死,他就是故殺人的;故殺人的必被治死。
Deuteronomy 19:15「人無論犯甚麼罪,作甚麼惡,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,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。
John 7:51「不先聽本人的口供,不知道他所做的事,難道我們的律法還定他的罪嗎?」
2 Corinthians 13:1這是我第三次要到你們那裏去。「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,句句都要定準。」
Hebrews 10:28人干犯 摩西的律法,憑兩三個見證人,尚且不得憐恤而死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