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示录 21:7
得勝的,必承受這些為業:我要作他的上帝,他要作我的兒子。
新標點和合本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He that overcometh shall inherit all things; and I will be his God, and he shall be my son.
In Context
6他又對我說:「都成了!我是阿拉法,我是俄梅戛;我是初,我是終。我要將生命泉的水白白賜給那口渴的人喝。
8惟有膽怯的、不信的、可憎的、殺人的、淫亂的、行邪術的、拜偶像的,和一切說謊話的,他們的分就在燒着硫磺的火湖裏;這是第二次的死。」
Cross References
1 Samuel 2:8他從灰塵裏抬舉貧寒人, 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, 使他們與王子同坐, 得着榮耀的座位。 地的柱子屬於耶和華; 他將世界立在其上。
Isaiah 65:9我必從 雅各中領出後裔, 從 猶大中領出承受我眾山的。 我的選民必承受; 我的僕人要在那裏居住。
Matthew 19:29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,或是弟兄、姊妹、父親、母親、 兒女、田地的,必要得着百倍,並且承受永生。
Mark 10:17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,有一個人跑來,跪在他面前,問他說:「良善的夫子,我當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?」
1 Corinthians 3:21所以無論誰,都不可拿人誇口,因為萬有全是你們的。
Hebrews 8:10主又說: 那些日子以後, 我與 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: 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, 寫在他們心上; 我要作他們的上帝; 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