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记 7:26
你不可把可憎之物带进你家,免得自己也像它一样成为当灭之物。你必须极其厌恶它,极其憎嫌它,因为它是当灭之物。
世界中文圣经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In Context
25他们神明雕刻的偶像,你们要用火焚烧。不可贪图偶像上的金银,也不可取为己有,免得你因此陷入网罗;因为这是耶和华你的上帝所憎恶的。
Cross References
Deuteronomy 13:17不可让任何当灭之物留在你手中,好使耶和华转离祂烈怒的怒气,向你施怜悯,怜恤你,使你人数增多,正如祂向你列祖所起誓的,
Joshua 6:17这城和城中所有的,都要归耶和华为当灭之物。只有妓女喇合,以及所有与她同在屋里的人,可以存活,因为她藏了我们所派的使者。
Joshua 7:1以色列子孙却在当灭之物上犯了罪;因为犹大支派中,谢拉的儿子撒底,撒底的儿子迦米,迦米的儿子亚干,取了一些当灭之物。因此,耶和华的怒气向以色列子孙发作。
Isaiah 30:22你们必玷污你们银雕像上的包银和金铸像上的镀金;你们必把它们当作污秽之物丢弃。你要对它说:“走开!”
Ezekiel 11:18“‘他们必到那里,除掉其中一切可憎之物和一切可厌恶的事。
Hosea 14:8以法莲啊,我与偶像还有什么相干呢? 我回应,也必看顾他。 我像一棵青翠的柏树; 你的果子是从我而来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