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 19:7
若第三天还吃它,它就是可憎的,必不蒙悦纳;
世界中文圣经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And if it be eaten at all on the third day, it is abominable; it shall not be accepted.
In Context
6你们献祭的当天和第二天可以吃;若有剩到第三天的,都要用火焚烧。
8凡吃的人必担当自己的罪孽,因为他亵渎了耶和华的圣物;那人必从自己的民中被剪除。
Cross References
Leviticus 22:23牛或羊若有畸形或肢体缺少,你可以献作甘心祭;但为还愿献的,它不可蒙悦纳。
Isaiah 1:13不要再献虚浮的供物。 香对我来说是可憎的。 月朔、安息日和召集的聚会—— 我不能容忍罪恶的集会。
Isaiah 66:3宰牛的,好像杀人的; 献羊羔的,好像打断狗颈项的; 献供物的,好像献猪血的; 烧乳香的,好像称颂偶像的。 是的,他们选择了自己的道路, 他们的心喜悦自己可憎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