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 7:18
如果他平安祭祭物的肉在第三天被吃了,这祭就不蒙悦纳,也不算在献祭的人身上;这要成为可憎之物,吃这肉的人必担当他的罪孽。
世界中文圣经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In Context
19“‘沾了任何不洁之物的肉不可吃,要用火焚烧。至于这肉,凡洁净的人都可以吃;
Cross References
Leviticus 5:17“若有人犯罪,做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做的任何事,虽然他不知道,仍然有罪,必须担当自己的罪孽。
Leviticus 10:19亚伦对摩西说:“看哪,今天他们在耶和华面前献了自己的赎罪祭和燔祭,而这样的事临到我。我若今天吃了赎罪祭,在耶和华眼中岂会蒙悦纳吗?”
Leviticus 11:41“‘凡在地上爬行的爬物都是可憎之物,不可吃。
Leviticus 19:5你们献平安祭的祭物给耶和华时,要献得可蒙悦纳。
Leviticus 20:17『如果男人娶自己的姐妹,就是他父亲的女儿或他母亲的女儿,看见她的下体,她也看见他的下体,这是可耻的事。他们要在本族人眼前被剪除。他露了自己姐妹的下体;他要担当自己的罪孽。
Leviticus 22:16免得他们在吃自己圣物的时候,担当招致罪责的罪孽;因为我是使他们成圣的耶和华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