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希米记 7:65
省长告诉他们,不可吃至圣之物,直到有一位祭司带着乌陵和土明起来供职。
世界中文圣经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In Context
64这些人在家谱记录中寻找自己的谱系,却找不到,因此被视为不洁,不得担任祭司职分。
Cross References
Leviticus 2:3素祭所剩下的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;这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至圣的部分。
Leviticus 6:17不可加酵烤。我已把它赐给他们,作为我火祭中的一份;这是至圣的,正如赎罪祭和赎愆祭一样。
Leviticus 10:17“这赎罪祭既是至圣的,祂又赐给你们,使你们担当会众的罪孽,为他们在耶和华面前赎罪,你们为什么没有在圣所的地方吃呢?
Numbers 27:21他要站在以利亚撒祭司面前;以利亚撒要在耶和华面前为他求问乌陵的判断。他们要照他的话出去,照他的话进来;他和全体以色列人,就是全会众,都要如此。”
Ezra 2:63省长告诉他们,不可吃至圣之物,直到有一位祭司带着乌陵和土明起来供职。
Nehemiah 10:1盖印的人如下:哈迦利亚的儿子、省长尼希米,和西底家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