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得记 4:6
那位至近亲属说:“我不能为自己赎回,免得损害我自己的产业。你自己行使我的赎业权吧;因为我不能赎回。”
世界中文圣经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In Context
5波阿斯说:“你从拿俄米手中买那块田的日子,也必须从死人的妻子摩押女子路得那里买下,为要在他的产业上兴起死人的名。”
7从前在以色列,关于赎回和交换,为了确认一切事,有这样的惯例:一个人脱下自己的鞋,交给他的邻舍;这就是在以色列确认交易的方式。
Cross References
Genesis 38:8犹大对俄南说:“你要与哥哥的妻子同房,对她尽丈夫兄弟的本分,为你哥哥立后。”
Deuteronomy 25:8他城里的长老要召他来,和他说话。如果他坚持说:“我不愿娶她”,
Ruth 2:20拿俄米对儿媳说:“愿他蒙耶和华赐福;耶和华没有停止以祂的慈爱待活人和死人。”拿俄米又对她说:“那人是我们的近亲,是我们至近的亲属之一。”
Ruth 3:13今夜你在这里住下。到了早晨,若他愿意为你尽至亲的本分,很好,就让他尽这本分;但若他不愿意为你尽至亲的本分,我指着永活的耶和华起誓,我必为你尽这本分。你躺到早晨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