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 27:28
凡永远献上的 + 27:28 “永远献上的”指完全献给耶和华、永不可赎回的人或物,一般要被毁灭。此律多适用于战争中被攻占的城邑或战俘。,不论是人、牲畜或是田产,都不可卖掉,也不可赎回,因为这一切都是耶和华的至圣之物。
聖經 (中文)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In Context
27如果是不洁净牲畜的头胎,他可以在祭司的估价基础上,加付五分之一把它赎回;如果不赎回,就要按估价把它卖掉。
Cross References
Exodus 22:20“献祭给耶和华以外的其他任何神明的人,必须被处死。
Leviticus 27:21到了禧年,那土地要像永远献给耶和华的土地一样归耶和华,成为祭司的产业。
Numbers 21:2以色列人向耶和华许愿说:“要是你将这些人交在我们手中,我们必彻底摧毁 + 21:2 “摧毁”希伯来文有“销毁,以示奉献给耶和华”之意。他们的城邑。”
Deuteronomy 13:15你们一定要用刀杀光那城中的居民和牲畜。
Deuteronomy 25:19所以,当你们的上帝耶和华赐给你们那片土地作产业、使你们四境安宁时,要灭绝 亚玛力人,抹去世人对他们的记忆。你们要切记!
Joshua 6:26之后, 约书亚起誓说: 1 “重建 耶利哥城的人必定在耶和华面前受咒诅, 1 他立地基的时候必死长子, 1 建城门的时候必丧幼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