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 17:4
若未曾牵到会幕门口、耶和华的帐幕前献给耶和华为供物,流血的罪必归到那人身上。他流了血,要从民中剪除。
和合本 (简体字)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In Context
3凡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,或是绵羊羔,或是山羊,不拘宰于营内营外,
5这是为要使以色列人把他们在田野里所献的祭带到会幕门口、耶和华面前,交给祭司,献与耶和华为平安祭。
Cross References
Exodus 12:15你们要吃无酵饼七日。头一日要把酵从你们各家中除去;因为从头一日起,到第七日为止,凡吃有酵之饼的,必从以色列中剪除。
Exodus 30:33凡调和与此相似的,或将这膏膏在别人身上的,这人要从民中剪除。』」
Leviticus 1:3「他的供物若以牛为燔祭,就要在会幕门口献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,可以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。
Leviticus 7:18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,这祭必不蒙悦纳,人所献的也不算为祭,反为可憎嫌的,吃这祭肉的,就必担当他的罪孽。
Leviticus 17:14「论到一切活物的生命,就在血中。所以我对以色列人说:无论甚么活物的血,你们都不可吃,因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。凡吃了血的,必被剪除。
Leviticus 20:3我也要向那人变脸,把他从民中剪除;因为他把儿女献给摩洛,玷污我的圣所,亵渎我的圣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