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代志下 19:11
凡屬耶和華的事,有大祭司 亞瑪利雅管理你們;凡屬王的事,有 猶大支派的族長 以實瑪利的兒子 西巴第雅管理你們;在你們面前有 利未人作官長。你們應當壯膽辦事,願耶和華與善人同在。」
新標點和合本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In Context
10住在各城裏你們的弟兄,若有爭訟的事來到你們這裏,或為流血,或犯律法、誡命、律例、典章,你們要警戒他們,免得他們得罪耶和華,以致他的忿怒臨到你們和你們的弟兄;這樣行,你們就沒有罪了。
Cross References
Joshua 1:6你當剛強壯膽!因為你必使這百姓承受那地為業,就是我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賜給他們的地。
1 Chronicles 6:11亞撒利雅生 亞瑪利雅; 亞瑪利雅生 亞希突;
1 Chronicles 22:16並有無數的金銀銅鐵。你當起來辦事,願耶和華與你同在。」
1 Chronicles 26:30希伯倫族有 哈沙比雅和他弟兄一千七百人,都是壯士,在 約旦河西、 以色列地辦理耶和華與王的事。
1 Chronicles 28:20大衛又對他兒子 所羅門說:「你當剛強壯膽去行!不要懼怕,也不要驚惶。因為耶和華上帝就是我的上帝,與你同在;他必不撇下你,也不丟棄你,直到耶和華殿的工作都完畢了。
2 Chronicles 15:7現在你們要剛強,不要手軟,因你們所行的必得賞賜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