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书 3:17
我是這麼說,上帝預先所立的約,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,叫應許歸於虛空。
新標點和合本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In Context
16所應許的原是向 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。上帝並不是說「眾子孫」,指着許多人,乃是說「你那一個子孫」,指着一個人,就是基督。
18因為承受產業,若本乎律法,就不本乎應許;但上帝是憑着應許把產業賜給 亞伯拉罕。
Cross References
Genesis 15:18當那日,耶和華與 亞伯蘭立約,說:「我已賜給你的後裔,從 埃及河直到 幼發拉底大河之地,
Genesis 17:19上帝說:「不然,你妻子 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,你要給他起名叫 以撒。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,作他後裔永遠的約。
Numbers 23:19上帝非人,必不致說謊, 也非人子,必不致後悔。 他說話豈不照着行呢? 他發言豈不要成就呢?
Job 40:8你豈可廢棄我所擬定的? 豈可定我有罪,好顯自己為義嗎?
Isaiah 14:27萬軍之耶和華既然定意,誰能廢棄呢? 他的手已經伸出,誰能轉回呢?
Luke 1:68主- 以色列的上帝是應當稱頌的! 因他眷顧他的百姓,為他們施行救贖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