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书 3:18
因為承受產業,若本乎律法,就不本乎應許;但上帝是憑着應許把產業賜給 亞伯拉罕。
新標點和合本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In Context
17我是這麼說,上帝預先所立的約,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,叫應許歸於虛空。
19這樣說來,律法是為甚麼有的呢?原是為過犯添上的,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,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。
Cross References
Micah 7:18上帝啊,有何神像你,赦免罪孽, 饒恕你產業之餘民的罪過, 不永遠懷怒,喜愛施恩?
Luke 1:72向我們列祖施憐憫, 記念他的聖約-
Romans 8:17既是兒女,便是後嗣,就是上帝的後嗣,和基督同作後嗣。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,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。
Galatians 3:10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是被咒詛的;因為 經上記着:「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詛。」
Galatians 3:16所應許的原是向 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。上帝並不是說「眾子孫」,指着許多人,乃是說「你那一個子孫」,指着一個人,就是基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