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 17:4
若未曾牽到會幕門口、耶和華的帳幕前獻給耶和華為供物,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。他流了血,要從民中剪除。
新標點和合本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In Context
3凡 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,或是綿羊羔,或是山羊,不拘宰於營內營外,
5這是為要使 以色列人把他們在田野裏所獻的祭帶到會幕門口、耶和華面前,交給祭司,獻與耶和華為平安祭。
Cross References
Exodus 12:15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。頭一日要把酵從你們各家中除去;因為從頭一日起,到第七日為止,凡吃有酵之餅的,必從 以色列中剪除。
Exodus 30:33凡調和與此相似的,或將這膏膏在別人身上的,這人要從民中剪除。』」
Leviticus 1:3「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,就要在會幕門口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牛,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。
Leviticus 7:18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,這祭必不蒙悅納,人所獻的也不算為祭,反為可憎嫌的,吃這祭肉的,就必擔當他的罪孽。
Leviticus 17:14「論到一切活物的生命,就在血中。所以我對 以色列人說:無論甚麼活物的血,你們都不可吃,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。凡吃了血的,必被剪除。
Leviticus 20:3我也要向那人變臉,把他從民中剪除;因為他把兒女獻給 摩洛,玷污我的聖所,褻瀆我的聖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