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数记 18:20
耶和華對 亞倫說:「你在 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,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。我就是你的分,是你的產業。」
新標點和合本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In Context
19凡 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,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,當作永得的分。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、在耶和華面前作為永遠的鹽約 。」
21「凡 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,我已賜給 利未的子孫為業;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,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。
Cross References
Numbers 18:23惟獨 利未人要辦會幕的事,擔當罪孽;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他們在 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;
Deuteronomy 10:9所以 利未人在他弟兄中無分無業,耶和華是他的產業,正如耶和華-你上帝所應許他的。)
Deuteronomy 14:27「住在你城裏的 利未人,你不可丟棄他,因為他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。
Deuteronomy 18:1「祭司 利未人和 利未全支派必在 以色列中無分無業;他們所吃用的就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。
Joshua 13:14只是 利未支派, 摩西 沒有把產業分給他們。他們的產業乃是獻與耶和華- 以色列上帝的火祭,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。
Joshua 14:3原來, 摩西在 約旦河東已經把產業分給那兩個半支派,只是在他們中間沒有把產業分給 利未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