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数记 18:22
從今以後, 以色列人不可挨近會幕,免得他們擔罪而死。
新標點和合本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In Context
21「凡 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,我已賜給 利未的子孫為業;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,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。
23惟獨 利未人要辦會幕的事,擔當罪孽;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他們在 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;
Cross References
Exodus 28:43亞倫和他兒子進入會幕,或就近壇,在聖所供職的時候必穿上,免得擔罪而死。這要為 亞倫和他的後裔作永遠的定例。」
Leviticus 22:9所以他們要守我所吩咐的,免得輕忽了,因此擔罪而死。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。
Numbers 3:10你要囑咐 亞倫和他的兒子謹守自己祭司的職任。近前來的外人必被治死。」
Numbers 18:7你和你的兒子要為一切屬壇和幔子內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職任。你們要這樣供職;我將祭司的職任給你們當作賞賜事奉我。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