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数记 18:24
因為 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,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,我已賜給 利未人為業。所以我對他們說:『在 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。』」
新標點和合本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In Context
23惟獨 利未人要辦會幕的事,擔當罪孽;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他們在 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;
Cross References
Leviticus 27:30「地上所有的,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,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,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。
Numbers 26:62利未人中,凡一個月以外、被數的男丁,共有二萬三千。他們本來沒有數在 以色列人中;因為在 以色列人中,沒有分給他們產業。
Joshua 13:14只是 利未支派, 摩西 沒有把產業分給他們。他們的產業乃是獻與耶和華- 以色列上帝的火祭,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。
Nehemiah 13:12猶大眾人就把五穀、新酒,和油的十分之一送入庫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