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记 7:2
当你们的上帝耶和华把他们交在你们手里、使你们打败他们后,你们必须彻底毁灭他们。不可与他们立约,不可怜悯他们。
聖經 (中文)
In The King James Version
In Context
1“你们的上帝耶和华带领你们进入将要占领的土地时,必从你们面前赶走 赫人、 革迦撒人、 亚摩利人、 迦南人、 比利洗人、 希未人和 耶布斯人这七个比你们强大的民族。
Cross References
Exodus 22:20“献祭给耶和华以外的其他任何神明的人,必须被处死。
Exodus 34:12你要谨慎,到了目的地后,不可与当地的居民立约,免得因此而陷入网罗。
Numbers 21:2以色列人向耶和华许愿说:“要是你将这些人交在我们手中,我们必彻底摧毁 + 21:2 “摧毁”希伯来文有“销毁,以示奉献给耶和华”之意。他们的城邑。”
Deuteronomy 3:3“我们的上帝耶和华把 巴珊王 噩及其众民交在我们手中,我们杀了他们,一个不留。
Deuteronomy 9:3但今天你们要知道,你们的上帝耶和华要走在你们前面,像烈火一样吞噬他们。祂要制服他们,使你们迅速赶走他们,毁灭他们,正如祂对你们的应许。
Deuteronomy 13:9必须处死他们。你们要首先下手,然后众人一起打死他们。